傷害死亡
因急劇而偶然的外來事故造成傷害,其直接結果導致死亡時 ※ 未滿15歲者不在死亡保險範圍內。(商法第732條)
傷害後遺症
因急劇而偶然的外來事故造成傷害,其直接結果導致留下後遺症時,
疾病死亡和疾病導致80%以上的嚴重殘疾後遺症
旅行途中發生的疾病導致死亡或
隨身物品(不包括丟失)損壞
意外事故導致隨身物品損壞時(例如:失竊、損壞)以保險購買金額為上限,扣除自費的金額後支付(保險的目的1組(或1對、1個)限額為20萬韓元)[扣除金額]1萬韓元
旅行途中的賠償責任
旅行途中偶然事故對他人身體或財產造成損害,法律要求賠償損失時,以保險購買金額為上限,賠償實際花費的損害賠償金、防止損害或經公司批准支付的訴訟與和解、調解的費用[扣除金額]1個事故1萬韓元